2023年07月31日
去医院挂号就诊,不少医院的挂号单上都会标注:限当次当日有效,但往往有些化验检查的结果当天拿不到,如果第二天要找医生看结果、开药,就只能重新挂号。
针对医院要求复诊需要重新挂号缴费,有市民觉得不合理,也有医务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因此,关于复诊挂号缴费的争议持续不断。是否有措施加以完善?
现象
看一次病挂两次号 费钱又费时
“孩子生病康复后,需要复诊证明才能返校,到医院开证明,却被告知需要重新挂号缴费。”近日,赵先生向记者反映自身遭遇时说,重复挂号不仅多花钱,还耽误时间,完全没必要。
赵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孩子感冒发烧,到医院问诊后,做了检查,开了药。一周后去开复诊证明,到了医院被告知,需要重新挂号缴费才行。
赵先生有些不解,挂号一次难道不应该包括医生开处方、治疗、复诊等整个流程吗?
彭女士回忆起陪父亲就诊时的一次经历,同样充满了疑惑。“好不容易排上队为父亲挂了专家号,初步问诊后,让做一系列检查。但是全部检查结果出来时,已经是下午6点,专家结束坐诊下班了。”
一周后,当彭女士带着父亲再次来到医院,却被要求重新挂号缴费。她向就诊台工作人员解释,之前是检查结果出来晚了,并非自己的原因造成延后,但得到的回复是:“这是规定。”
“明明是医院的原因造成当天没有完成一次诊疗,怎么要我们为此承担后果?”彭女士说,看一次病,挂两次号,费钱又费时。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国女士,她前段时间通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网络平台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到医院就诊。国女士提到,“接诊医生初步了解我的病情后,说需要做彩超才能进一步确诊,然后就给我开了个单子。”
“到了做彩超的地方,护士告诉我当天人太多了无法安排,只能预约往后三天内进行。”国女士表示,她只好提前回家并按照医院要求在约定时间再跑一趟。当国女士顺利做完彩超找医生看报告时,却被要求再次交100元进行挂号。
院方
不挂号系统无法显示患者信息
“医院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患者,挂号是建立良好秩序的一种凭证。”重庆某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在现行的《医院工作制度》中,挂号工作制度注明,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这并非是某家医院的自行规定和独有现象。
医务人员解释道,“如果挂一次号包括了问诊、治疗、复诊等流程,门诊室就有可能变成菜市场。试想一下,复诊的患者直接进进出出,会不会给正常挂号诊病的患者带去干扰呢?”
该医务人员还表示,目前国内医院基本都是信息化管理,患者的相关信息都记录在系统内,如果不挂号,系统里就无法显示信息,医生也没办法进一步做诊断和治疗。所以,复诊重新挂号缴费有必要,医患双方应互相理解。
此外,北京某三甲医院一位专家也表示,电脑上的信息是医生了解患者的直接来源,如果过了当日不挂号,系统无法显示患者信息,也就做不了任何操作。
“假如X光片短期能做出来,我们肯定等着当天就诊完。但是有的核磁一约几周,不可能几周出来了不挂号再来看。只要系统允许的情况下都给看,系统里没有患者的名字,都得挂号,常规是这样。”专家表示。
目前,在门诊量暴涨的各大医院,CT等检查结果可能需要等四五个小时,核磁共振、内镜等更是很难在当天安排检查。患者在拿到检查结果需要复诊时,往往需要再次缴费挂号。
措施
多地医院推行“一次挂号管三天”
记者搜索发现,为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减轻看病负担,目前多地医院已开始实行三日内复诊免挂号费政策。
“以前拍片子得排半天队,如果赶不上当天出结果,还得再抢第二天的号重新排队缴费,现在终于不用再反复挂号了。”在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一位就诊患者对医院推行的“一次挂号管三天”制度连连称赞。
据悉,近年来,山东济宁、淄博、青岛等地在全市或部分公立医院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复诊免挂号费政策。淄博市卫健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这项举措一年可为患者减免挂号费约240万元。
三日内复诊病人挂号免费的政策在重庆西南医院已经实施多年。“我们医院云贵川的外地病人比例比较高,院里边考虑让患者实现便捷、高效的诊疗,我们把整个复诊挂号政策进行了调整。凡是在我们医院挂号做诊疗的患者,结果报告出来以后,三天之内都可以凭借报告去窗口或自助机上进行免费的复诊挂号。”西南医院医疗办公室主任黄小龙介绍。
专家
各地医院可尝试效仿
其实,复诊时挂号要不要缴费?站在患者一方,当天拿不到检查报告,不仅之后要再往医院跑,还要再掏一笔挂号费;而对医院来说,挂号不仅是规范诊疗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为了能给患者顺利就诊、开药。
不过在医院也会看到,医生按顺序接诊的间隙,如果未挂号的复诊患者见缝插针推门进去递送检查报告,偶尔也会产生纠纷。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表示,这就是改变管理和创新的问题。在医生的诊疗系统和挂号系统,这两个系统完全可以对接建立统一的通道。(患者)复诊一般顶多在一个星期之内,以一个星期为单位去配置复诊号,靠信息技术、数字治理并不难,关键就是公立医院愿不愿意稍微调整系统,建立信息完全互通互享的通道。
“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类似‘一次挂号管三天’这样的创新形式,给了患者更多选择权。”王丛虎说。
王丛虎认为,在医院营收可负担的范围内,各地方可尝试复制已实行相关政策的医院的做法。
律师
挂了号应获得一次 完整的医疗服务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认为,挂号行为实际是一次合同行为,医院的挂号窗口发出邀约邀请,病人缴纳挂号费后即视为承诺,医患双方的诊疗合同正式成立,合同内容即医方帮患方进行诊疗。
“患方缴纳挂号费后,医方需在开出相关诊疗辅助检查单后帮患方分析得出病由并开出治疗方案。实际过程中经常辅助检查结果的得出就需要几天时间,很可能医方诊疗人员有变更或时间过的比较久。“张伟律师认为,只要是在医疗合理期限内,患方均可凭挂号单要求医方进行诊疗。
但是,“(如果)时间间隔非常久,可能会影响病情判断时,可以重新要求患方进行挂号。”
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合同法规定,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
“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又恢复了,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该法律界人士说。
此外,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认为,患者看一次病,如果是因为患者自身原因(比如不能按医院安排或者指定时间进行就诊,擅自离开等)导致后续的看病行为无法完成的,医院是可以收取第二次的挂号费用的。
但是,如果属于医院的行为导致看病行为没有完成,患者复诊时,医院不应当另行收取挂号费用。
据《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