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缩水”,你遇到过吗?

2023年08月24日

在网店、直播间购物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货不对板的情况——商家卖力地宣传某件商品,反复强调优惠力度大,如买一送二、100元10件等,而买到货后却发现,数量对得上,但商品尺寸、重量都“缩水”了,让消费者闹心不已。

只谈数量不谈重量 到货发现少得可怜

“抢!买三袋送两袋”“正宗夏威夷果到手五大袋仅需99元”……在一家名为“日日昇精选”的网店在售的一款坚果产品,宣传图显示两大袋夏威夷果,不仅每颗果子个头大,而且每袋目测有两三斤重。量大又实惠,消费者心动不已。加之商品左上角不断跳出“×××用户购买了该商品,1分钟前”的提醒,右下角显示销量已达到5387件,一切页面信息似乎都在催促消费者赶紧下单。

“这么多人买,总不能有什么问题吧。”吴先生就这样毫不犹豫下了单,收到货后却气不打一处来:宣传图中全透明包装被换成绿色包装,“体型”严重“缩水”,“这5袋加在一起估计也没有网店展示的半袋重,商家展示的是‘成人版’,而发的货是‘婴儿版’。”吴先生仔细观察发现,这款夏威夷果还是“三无产品”,包装上没有张贴任何商品信息,品牌、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一概没有,只标注净含量100克。吴先生去该网店商品页面查看,也没有找到商品详情。更可气的是,他后来去其他网店查询,500克差不多规格的夏威夷果只要25元左右。

8月初,按照吴先生指引,记者联系了上述网店的客服,对话框中仅弹出“当前人工座席繁忙,你的咨询已进入排队状态,请稍等”这样的自动回复,之后再没有任何回复。

迟迟没等到回复,记者联系了平台客服,在告知订单号后,平台客服称,这个问题需要买家联系商家协商,如果商家不处理再联系平台客服。

联系商家依然没回复后,记者又联系了平台客服,客服告诉记者已催促商家尽快解决,并赠送了一张50元优惠券(部分商品可用)。

8月18日,记者再次打开购物链接查看时,弹窗提醒:该小程序近期被大量用户投诉,可能涉嫌交易纠纷,请注意甄别信息真伪。但仍可点击访问并跳转到该商品页面,且仍能正常下单。

据了解,这种商品“缩水”的情况,在网购食品中较为常见,一般都是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不少,或数量比市场上多不少,比如卖榴莲,只说卖得便宜、价格低,但闭口不说榴莲个头和重量。商品评论区,可谓“怨声载道”。

只谈数量不谈规格 商品尺寸缩小一截

不仅在购买食品上存在不标净含量的陷阱,其他商品也会有类似的销售套路。

廊坊的李先生遇到类似问题却难以解决。在一次逛直播间时,40多岁的李先生看到一箱30包的抽纸只需要29.9元还包邮,觉得划算就果断拍下两箱。收到货后吃了一惊:“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小的抽纸!”他特意测量了一下,一般抽纸大多是12.5厘米×17.5厘米,而他此次收到的抽纸是12厘米×8厘米,“还没有我手掌大,真是‘活久见’”。

据李先生回忆,当时主播全程在描述纸巾的吸水性多好、不易破损等,对于规格只字未提,也没有单张拿出来展示给大家看。后来他去订单详情中查看,发现也没有提到规格,只提到一箱30包。“我找卖家要求退货退款,可卖家拒绝。找到平台客服,客服一直说会尽快处理,但始终没有下文。经过我长期投诉,卖家同意退货退款,但要我联系物流自付运费,我不同意,又不欢而散。”李先生说。

为了几十包抽纸,李先生实在没精力去“折腾”了,最后“只能算了”。最后,他苦笑道:“只是网购点抽纸,带来的网购创伤至今还没平复。”

商家售卖商品时,可以不标注净含量或规格吗?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大成说,在商品属性栏里应清楚填写净含量和规格等相关数据,且不能夸大填写,要让消费者了解真实的信息。《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商家通过网络营销方式售卖商品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在营销商品时应当符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商家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出现缺斤短两、货不对板等情况的,构成虚假广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当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商家进行整改、罚款,并责令商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黄大成说。

对网购平台商家和平台进行监管同样重要,黄大成说,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发布虚假广告会被监管部门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销售平台应加强对商家主体资质和经营范围的监管,加强对营销内容的审核,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律师说法

遇到商品“缩水”问题 怎么投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遇到商品“缩水”问题,消费者可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制裁失信违约侵权行为。

刘俊海还提到,网购模式容易导致一些消费者的冲动与不理性,有必要对互联网直播营销市场予以规范。销售者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货不对板的商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利主张网购平台与产品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网购平台还应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协助消费者维权。“需要完善法律,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确保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还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收益。”刘俊海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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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质量“缩水” 法院判“退一赔三”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的覃小姐在2021年“双十一”大促期间认真地货比三家,又仔细浏览了各家商品详情页面中的各项参数后,付3400元网购了一套胡桃木实木家具。到货后感觉家居重量不对劲,称重发现该套家具实际重量为108.3kg,比卖家在商品页面宣传的300kg轻了不少。双方协商未果后,覃小姐将开设家具网店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商家退还自己货款3400元,并支付给自己三倍货款赔偿金共计10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商家经营的某购物平台店铺中购买涉案产品,双方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原告提供的实物称量照片可以看出,其收到的家具与被告在商品详情中标注的重量存在较大差距,被告也认可这一事实。可以认定被告在对涉案家具进行宣传时未如实描述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出于对商品介绍详情信任而购买涉案家具。武鸣区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还覃小姐货款3400元,覃小姐在收到款项后十日内将案涉家具退还商家(由此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由商家承担);商家赔偿覃小姐10200元。

据《法治日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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