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3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宋一枫) 记者近日在绥化市教育局获悉,海伦市向阳学校教师乱订教辅材料,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查处。
1月14日,在“党风政风热线”省教育厅专场直播中,有家长反映海伦市向阳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并到指定书店购买的问题。市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海伦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海伦市向阳学校确有4名教师存在向学生推荐到指定书店购买名为“试题优化”教辅材料问题。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经绥化市教育局提出建议,海伦市教育局对涉事教师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海伦市向阳学校4名涉事教师分别给予记过处分,撤销班主任职务;对学校校长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教师监督管理不严,廉洁从教管理不力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学校教学副校长明知4名教师违规乱订教辅材料,没有制止,默许教师向学生推荐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海伦市教育局1名工作人员政策解释不清、业务不精、对群众答复不负责的行为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通报批评处分。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排查等时机,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教学用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教学用书的发行、监督和选用管理工作。
据了解,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各地教材选用委员会可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从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每学科向各县(市、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由学校统一代购的教辅材料发行要参照教材发行渠道,由新华书店征订发行。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和学校及师生公认确实可以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的优秀教辅资料,可由学校参照教材征订发行模式,申请纳入学生教辅材料选订供应补充范围,统一向新华书店订购,但不得违背“一教一辅”原则。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教辅材料流入校园。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