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排查

​疫情期间市民政局临时救助1.41万人

2020年06月01日

本报讯(孙崇智 全媒体记者 赵洪秋)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政局面对救助人群特别广泛、需求特别紧急、情况特别复杂等情况,从调整政策到督促落实,从制度优化到机制创新,开启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保障了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在疫情面前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疫情期间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文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措施,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四不见面”程序,采取了“口头”式申请、“承诺”式审核、“数字”式发放资金的形式,有效提升了临时救助效能。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疫情期间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连续增长,2月至4月份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5000万元。

不断扩大兜底保障范围,打破区域壁垒,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以及非本地户籍感染新冠肺炎和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自2月份以来,全市共新纳入城乡低保4776户,特困供养人员325人。

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拓宽求助大门,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持续向社会公布了全市250多个社会救助监督求助电话,并通过城乡低保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发布30余万条疫情防控、保障金发放以及标准变更等信息。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发挥好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将掌握的群众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困难信息及时转介给相关部门,使各类社会救助求助事项都能得到回应。自年初以来,已实施临时救助1.41万人次,使用社会救助资金885.9万元。

全面启动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排查,对低保、低收入以及特困人员采取入户、电话或微信等形式摸清基本生活状况,提前预警,及时施救,并适时将孤寡老人、困境儿童和重病重残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排查范围,实施资金救助、上门照护、助医助行等帮扶措施。建立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了“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兜底保障方式,确保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市困难群众吃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