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1日
本报讯(吴蔚 记者 宋一枫)“分班结果一经公布,任何学生不允许串班。学校不得自行接收未经教育局审批的转入学生,坚决杜绝变相择班现象……”16日上午,2019年市直属普通学校“阳光分班”活动在绥化一中现代教育信息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内举行。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及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市区3509名高一新生顺利完成了“阳光分班”。
“阳光分班”旨在进一步落实“四零承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市直属普通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按照要求,市直属四所高中学校首先制定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备方案。各学校根据新学期招生人数和班级设置数,按照均衡师资力量、强弱组合搭配原则,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班主任人选和各学科任课教师,形成新高(初)一教师整体配备方案。教育配备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在“阳光分班”现场,各校首先进行奥赛班分班,然后进行平行班分班。在工作组及家长代表全程监督见证下,各校微机员按既定规则,现场执机用电脑交叉对各校对高一新生进行了均衡分组。工作组确认学生分组结果,打印分组名单。各校新高一年级班主任教师首先抽取了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进行第二轮抽签,抽取学生分组名单,确定班级学生组成,并标注班主任和班级。最后,将确定的分班结果打印,分发给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和驻教育局纪检组。分班结果在各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2019年市直属普通学校“阳光分班”共分三个阶段:8月14日,绥化二中因为要迎接百年校庆提前开学,提前单独进行了分班;8月16日,绥化一中、七中、九中三所普通高中分班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8月28日,将对市直两所初中新生进行“阳光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