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名个人1个集体荣获全国“两红两优”称号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金潮)近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共青团中央印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我市共有3名个人、1个集体受到表彰。

其中,国家税务总局肇东市税务局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黑龙江省绥化市第一中学2023级学生曹淞燃、黑龙江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望奎营业部收派员刘清云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绥化学院团委书记张岩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团市委号召全市团员及团干部以典型为标杆,汲取奋进力量,矢志拼搏、笃行不怠,以实干书写青春答卷,奋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