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法院推行“五制扶企”常态化服务

本报讯(徐金玲 刘洋)望奎法院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坚持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准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建立完善走访企业相关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实现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管理。

推行定期调研制度。依托“服务县域经济调研组”和“服务全县重点项目”流动党小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所需、企业所盼,奔着问题去,找准位置、找准角度,认认真真走好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县法院与工商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政府相关部门、银行机构与民营企业等共商构建涉企案件多元解纷机制,研讨金融风险防范举措,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

推行院企互访制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院领导干部每年至少2次到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帮助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利用公众开放日邀请企业走进法院参观,观摩案件庭审,体验法官办案,感受司法公开。

推行定点联络制度。建立法官与企业的固定联络机制,每名员额法官至少联络走访1户当地企业,常年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推行白皮书制度。密切关注涉企审判、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进行预判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制作成白皮书向企业发送。